根据《关于印发《西南交通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新增容量超过5千瓦的用电设备、新接电源、需在低压配电站内新敷设电缆及新增加负荷开关的用电负荷,需根据维修、水电及运输服务中心制定新增用电负荷申请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新增用电负荷申请,新增用电负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两校区新增用电负荷申请业务由维修、水电及运输服务中心水电保障部作为唯一服务窗口受理(九里校区87600807、犀浦校区66366431);
2、校内所有新增用电负荷必选加装计量表计计量(需增加互感器的需加装)。